基层社团认家外佣劳纳法网合理
作者:佚名 来源:澳门日报 更新时间:2006-10-23 11:17:14
新《劳工法》法律草案首次将家庭佣工纳入法律规范,使其权益受到法律的保障,正展开公开咨询的《外地雇员聘用原则及规章》法律法规草案,亦明确了外地雇员包括家庭服务雇员的福利保障,这对外地家佣确是一件好事。社会人士认为从法律层面加强监管,对保障雇主及外地雇员的权益均有好处,亦令劳务市场的运作有法可依,在法律的规范下运作得更健康。
坊间有意见指出,一向以来,本澳对雇主聘用外地雇员的监管是以行政批示加以规范,由于存在法律灰色地带,外地雇员的权益向来不被关注,不少外地雇员更经常被雇主剥削却要忍气呑声,一些外地雇员特别是外地家佣的中介公司,更“敎授”某些雇主如何“悭钱”请外地家佣,克扣外地家佣应有的福利情况存在已久,只因本澳欠缺相关法例,外地家佣亦不像邻埠那样成行成市,敢于挺身依法维权。
现有《外地雇员聘用原则及规章》法律法规草案推出咨询,外地雇员的权益日后将得到法律明文保障,街总副理事长兼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梁庆球表示,外劳在本澳的贡献不容抹杀,其应有权益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是好事,这样令雇佣双方的权益都能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更好的保障。
只是,详细的细则问题,以及如何合情合理地保障到双方的利益,则需要根据本澳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参考邻埠的经验加以制订,让有关法律规范更加完善。
输入外地或内地家佣,主要是因应本地相关人力资源不足及市场实际需要,梁庆球指适量输入外地或内地家佣,可协助一些家庭释放劳动力到社会参加工作。但他建议,日后政府在开放输入外地或内地家佣时,旣要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基本的工资标准外,更需要按照本澳的实际需要限制输入数量,更需考虑设立适当的最低年龄限制,同时亦应建议外地或内地家佣输出地相关部门加强他们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经一定考核符合资格者方可审批来澳。
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监管和严厉执罚,严防外地或内地家佣过界工作,影响本地工人就业。
工联副理事长温泉表示,外劳在本澳工作,对本澳的建设亦有贡献,同是劳动者,其应有权益当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政府计划将外地雇员的权益保障纳入法律规范内,他认为是应该及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