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居委会”
作者:佚名 来源:中青网 更新时间:2006-8-8 10:04:37
在大陆各地城镇都有“居委会”(居民委员会的简称),它隶属街道办事处,是政府基层组织。澳门“居委会”的真名是“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简称“街坊会”)。
“街坊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服务团体,它的工作内容也与大陆大不一样,“街坊会”对解决澳门居民在生活中所遇到问题或困境来说,是很有影响力的,凡是与居民有关的事,无论大事小事它都管。比如各地区性的防火、防盗、治安、木屋居民的搬迁、经济房屋或社会房屋的申请……都由“街坊会”出面与有关部门交涉。“街坊会”的广告语是“服务多元化,关注民生为大家”。
“街坊会联合总会”原是一种自发的民间组织,早在五六十年代,澳门的一些热心街坊便自发地成立起街坊会或居民联谊会。当时,这些华人社团很需要团结起来,长期为街坊排忧解难救灾济贫,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医疗、保健等社会福利工作和体育、康乐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澳门街坊会的网络越来越大,直到覆盖了全澳地区。到80年代初,由于澳门的经济腾飞,人口增加和外来移民增多,各个社区组织感到很有必要成立一个覆盖全澳的民间社会服务团体,更深入地参与社会,服务民众,争取与维护居民权益,为澳门的繁荣与进步做出贡献。1983年12月30日,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成立。它有23个基层街坊会,以及老人中心、青年中心、妇幼中心、社区中心和多元化老人服务中心。基层街坊会还设有托儿所、小学、学生自修室、老人中心、诊所、消防站、合作社等,形成了一个社会服务网。
“街坊会”起到了沟通居民和政府的桥梁作用,它同时还开展社会福利服务,举办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维护城市清洁、治安、交通等宣传活动。